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是连接企业成本核算与员工权益的关键科目。不少会计人员在实操中会困惑其核算范围,以及它与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的区别,本文结合准则要求详细解答。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涵盖四大类,覆盖员工从入职到离职的全周期报酬:
1.短期薪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离职后福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长期带薪缺勤相关支出;
3.辞退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1.核心结论: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而是以应发工资为核心的全部薪酬总额。
2.应发工资:是企业计算的员工税前工资总额,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是应付职工薪酬的核心组成部分;
3.实发工资:是员工实际到手的金额,=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其他扣除项(如罚款);
4.会计逻辑:计提时按全部薪酬总额(含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扣除代扣代缴项目后,以实发金额支付给员工。
三、实操核算关键提示
计提时需按受益对象分配,如生产人员薪酬计入“生产成本”,管理人员计入“管理费用”;
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等,需一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可单独列支;
需区分“职工薪酬”与“非职工报酬”,如劳务派遣人员薪酬需按用工性质判断是否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对职工的全部薪酬负债,以应发工资为核心,涵盖工资、福利、社保等多项内容,与实发工资是“总额与净额”的关系。会计人员需准确把握核算范围,规范计提与发放流程,确保既符合准则要求,又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场景的核算分录,可咨询专业财税机构。
转载请注明:会计上岸网 »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什么?应付职工薪酬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