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资产损耗情况,而若该存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处理方式直接影响财务数据准确性。答案明确:盘亏时需同步转出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是遵循会计配比原则与谨慎性原则的必然要求。

一、核心逻辑:为何必须转出?
转出存货跌价准备的核心逻辑的是 “配比原则”—— 存货跌价准备是针对存货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当存货发生盘亏时,其对应的资产价值已从企业账面上消失,为该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应随之结转,避免虚减企业损益。同时,这也符合谨慎性原则,确保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价值的真实性,不高估资产、不低估损失。
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方法
盘亏时转出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需分两步:
1.确认盘亏损失:按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贷记 “原材料”“库存商品” 等存货科目;
2.转出跌价准备:按该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借记 “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贷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
最终,“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的余额(存货实际成本 – 已计提跌价准备)将根据盘亏原因结转至 “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等科目。
三、实例参考:让处理更直观
假设某企业一批原材料实际成本 10 万元,此前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万元,现发生意外盘亏且无法收回。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步:确认盘亏成本,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 万元;贷:原材料 10 万元;
第二步:转出跌价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 2 万元;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 万元;
第三步:结转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8 万元;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 万元。
可见,转出跌价准备后,企业实际确认的损失为存货的账面价值(10 万 – 2 万),符合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要求。
总之,盘亏时转出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会计核算中确保数据真实、配比合理的关键步骤。企业需严格遵循相关准则,规范会计处理流程,避免因未转出跌价准备导致资产高估、损益失真,确保财务报表能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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