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是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核心减税举措,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享受资源税、城建税等税费减半优惠,申报实行“申报即享受”,线上自动判定,无需额外备案,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一、享受主体与判定标准
享受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3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元三项条件。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的,自生效日起不再按小规模享受;新设立一般纳税人在首次汇算清缴前,若符合从业人数与资产标准,可暂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享受。
二、减半征收的税费范围
减半征收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条件的主体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且减征幅度统一为50%。
三、申报流程与操作要点
申报渠道以电子税务局为主,也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操作;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增值税或消费税一并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对应申报界面,勾选适用主体选项,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并计算减免额,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新设立企业按次申报的,以设立时条件判断;定期定额个体户按核定减半后的金额缴纳。
四、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申报时需准确选择企业类型,避免误选“一般企业”导致无法享受优惠。逾期申报可补报但会产生滞纳金,补报时系统自动带出优惠,未带出可手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小型微利企业身份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准,转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仍可按自身身份享受。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为市场主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减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准确判定身份、规范操作申报,就能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为企业稳健发展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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