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2026年《财务管理》第四章知识点:长期借款和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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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与长期借款是2026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第四章筹资管理的基础核心考点,属于债务筹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考试中常以客观题及计算题型考查。本文将系统梳理两类借款的核心考点、异同要点及解题关键,助力考生扎实掌握备考重点。

中级会计2026年《财务管理》第四章:长期借款和银行借款

一、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的分类

1.例行性保护条款:

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会出现,包括: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公司财务报表、保持存货储备量、及时清偿债务、不准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等。

2.一般性保护条款:

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包括: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限制企业资本支出规模、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

3.特殊性保护条款:

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包括:要求公司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借款用途不得改变、违约惩罚条款等。

二、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1.优点

(1)筹资速度快。与发行公司债券、租赁等其他债务筹资方式相比,银行借款的程序相对简单,所花时间较短,公司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金;

(2)资本成本较低。利用银行借款筹资,一般都比发行债券和租赁的利息负担要低。而且,无须支付证券发行费用、租赁手续费用等筹资费用;

(3)筹资弹性较大。在借款之前,公司根据当时的资本需求与银行等贷款机构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量和条件;在借款期间,若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债权人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时间和条件,或提前偿还本息。

2.缺点

(1)限制条款多。与发行公司债券相比较,银行借款合同对借款用途有明确规定,通过借款的保护性条款,对公司资本支出额度、再筹资、股利支付等行为有严格的约束;

(2)筹资数额有限。银行借款的数额往往受到贷款机构资本实力的制约,难以像发行公司债券、股票那样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筹资的需要。

长期借款与银行借款作为企业主流的债务筹资方式,是中级财管备考中兼具理论性与实务性的高频考点。考生需精准区分两类借款的期限界定、优缺点、适用场景及成本核算差异,熟练掌握各类题型的解题思路。吃透该部分知识点,不仅能有效应对考试得分,也可为企业筹资决策相关实务工作提供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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